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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回购

       债券回购业务包括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两种。适用于可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进行债券交易的金融机构投资者,机构客户与成都银行达成交易意向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确认交易。

       质押式回购是指交易双方进行的以人民币债券为权利质押的一种本外币短期资金融通业务,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实行询价交易方式,交易期限为1天到365天,回购期间债券所有权不发生改变。

      买断式回购是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融通交易行为。与质押式回购不同,买断式回购的逆回购方在回购期间具有对债券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