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分专项分期
产品介绍:
“随意分”是成都银行面向优质客户提供的用于装修、旅游、婚庆、医疗等日常消费的专项分期信用卡,纯信用,授信有效期5年,最高额度30万。
办理要求:
1.成都银行网点覆盖区域公积金连续缴存月数不低于12个月或在成都银行已办理住房按揭贷款,连续正常还款1年(含)以上且尚未结清的贷款主贷人;
2.年龄18(含)-65岁(含);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还款的能力;
4.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温馨提示: 请根据个人能力合理贷款,理性消费,具体额度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具体年化利率以提用时系统显示为准,“随意分专项分期”资金不得用于生产经营、偿还贷款、投资等,仅限用于日常消费。
灵活分期
产品介绍:
灵活分期业务是指持卡人向成都银行申请将未出账单的一定消费金额平均分成若干期偿还,经核准后,由持卡人在约定期限内按月还款,并支付一定比例手续费的业务。
办理要求:
分期最低金额500元,分期期限3、6、12和24期,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归还账单列示的当期应还款额时,当期灵活分期应还本金可享受免息期。
分期利息收取标准
期数 |
3期 |
6期 |
12期 |
24期 |
每期分期利率 |
0.6% |
0.6% |
0.6% |
0.6% |
近似折算年化利率 |
10.77% |
12.24% |
13.03% |
13.27% |
注:1.每期(月)分期利息=分期本金总额×每月分期利率,将在分期后的每个账单日按期入账并收取。
2.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出内含报酬率后年化而得。内含报酬率IRR是指使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量现值的折现率。计算公式如下:分期本金=(n为总期数),计算得出月度内含报酬率IRR,由此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 =12*IRR。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供持卡人评估资金成本时参考,不改变持卡人实际支付的分期利息金额,因交易金额、交易时间、还款时间、提前还款等不同可能致实际值与上述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参考值存在差异,具体数值以业务实际生效前的展示为准。
3.上述分期利率为基准分期利率。我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资质上下浮动,具体以申请时告知为准。
现金分期
产品介绍:
现金分期业务是指经成都银行核准后,持卡人从信用卡账户中划转分期资金至持卡人本人在成都银行开立的有效借记卡结算账户,用于支付消费款项,并由持卡人分期偿还,并支付一定比例手续费的业务。
办理要求:
针对邀约客户申请,单次申请金额不得低于5000元,分期期限3期、6期、12期和24期,现金分期业务获得款项仅限用于消费。
分期利息收取标准
期数 |
3期 | 6期 | 12期 | 24期 |
每期分期利率 |
0.6% |
0.6% |
0.6% |
0.6% |
近似折算年化利率 |
10.77% |
12.24% |
13.03% |
13.27% |
注:1.每期(月)分期利息=分期本金总额×每月分期利率,将在分期后的每个账单日按期入账并收取。
2.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出内含报酬率后年化而得。内含报酬率IRR是指使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量现值的折现率。计算公式如下:分期本金=(n为总期数),计算得出月度内含报酬率IRR,由此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 =12*IRR。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供持卡人评估资金成本时参考,不改变持卡人实际支付的分期利息金额,因交易金额、交易时间、还款时间、提前还款等不同可能致实际值与上述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参考值存在差异,具体数值以业务实际生效前的展示为准。
3.上述分期利率为基准分期利率。我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资质上下浮动,具体以申请时告知为准。
账单分期
产品介绍:
账单分期业务是指持卡人向成都银行申请将已出账单金额平均分成若干期偿还,经核准后,由持卡人在约定期限内按月还款,并支付一定比例手续费的业务。
办理要求:
分期最低金额为500元,提供3期、6期、12期和24期,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归还账单列示的当期应还款额时,当期账单分期应还本金可享受免息期。
分期利息收取标准
期数 |
3期 |
6期 |
12期 |
24期 |
每期分期利率 |
0.6% |
0.6% |
0.6% |
0.6% |
近似折算年化利率 |
10.77% |
12.24% |
13.03% |
13.27% |
注:1.每期(月)分期利息=分期本金总额×每月分期利率,将在分期后的每个账单日按期入账并收取。
2.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出内含报酬率后年化而得。内含报酬率IRR是指使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量现值的折现率。计算公式如下:分期本金=(n为总期数),计算得出月度内含报酬率IRR,由此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 =12*IRR。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供持卡人评估资金成本时参考,不改变持卡人实际支付的分期利息金额,因交易金额、交易时间、还款时间、提前还款等不同可能致实际值与上述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参考值存在差异,具体数值以业务实际生效前的展示为准。
3.上述分期利率为基准分期利率。我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资质上下浮动,具体以申请时告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