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3日至10月2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成都银行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成都银行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在全行各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巡察反馈的46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有4条整改措施需长期坚持。
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针对巡察反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制度。
二是2023年2月27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举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会上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2023年4月18日-23日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在学习4本必读书目的基础上,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金融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及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研讨。
三是在办公内网OA系统和外网门户网站开辟学习板块,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
(二)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
一是推出小微客户“拔钉行动”,针对优质客户加大营销力度。针对“惠抵贷”“惠成信”等产品推出优惠低价政策。加大对分支机构的营销督导,对于普惠贷款的增速不理想的分支机构重点督导。(需长期坚持)
二是加大重庆分行信贷投放。实行优惠利率定价。立足川陕渝“一体两翼”区域发展格局,不断做大做强重庆分行规模。
三是在战略层面,已将提高异地分行贡献纳入我行《2022年-2024年战略规划》,并将其分解到战略任务。激励约束层面,修订2023年KPI考核办法,持续优化异地分行考核指标,已完成修订。业务指导层面,积极推进异地分行三年攻坚计划,采用分行专属产品、网点督导、跟岗培训等方法,提升异地分行贡献度。(需长期坚持)
四是把消贷发展作为“大零售”转型的主攻点位,列入我行战略规划“五大提能方向”之一,在风险合规的前提下不断扩大业务规模,高质效服务成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发展能级。
五是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及监管文件的学习,深入理解文件精神,合规开展各项业务,截至2023年3月末,我行两项房地产集中度指标均已提前完成最终压降目标。(需长期坚持)
六是7笔涉及抵押品评估费用违规转嫁问题贷款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我行严格遵守《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行约行规,坚持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免让利原则,长期实施各类收费优惠,主动为企业减免转账手续费、开户费、账户管理费等65项收费,主动为小微企业承担押品评估费、公证费等费用。
(三)针对巡察反馈“法人治理结构有缺陷”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成都银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厘清了战略发展委员会的决策范围和职责权限。修订完善《成都银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厘清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策范围和职责权限。
二是修订完善《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各治理主体间的议事边界;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将年度经营工作要点、战略规划落地实施方案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增补进《党委会议事规则》。重新审议《2022-2024年战略规划落地实施方案》,明确党委会为实施方案的监督主体、班子会是实施方案的决策主体。
三是已责成高新、德盛支行进行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总行规定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分配严格按照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绩效考核分配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四)针对巡察反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明确罗结副行长履行首席风险官职责。制定印发《成都银行战略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我行战略风险管理架构、战略风险识别和评估、战略风险监测和控制、战略风险报告等内容。
二是持续增强盈利能力,努力保持净利润的稳健增长,确保内生资本可持续增长。加强外源性补充方面,2023年发行不超过总额5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相关事宜按计划有序开展。
三是针对不能准确估计的临时大额资金变动,按照审慎原则进行资金运作安排。加强日间流动性管理,畅通沟通协作机制,及时掌握特定时期大额资金来走款预测情况。拓展和维护融资渠道,强化流动性应急机制,优化多层次优质流动性储备体系。
四是已完成2022年不良资产处置计划。2023年将积极推动不良资产处置。
五是下发了新的贷后管理办法和“三查”实施细则,开展了“对公信贷客户差异化贷后管理”专项培训。实时开展信贷管理工作监督协调与指导,将信贷“三查”执行情况纳入分支机构年度信用风险KPI考核,进一步压实“三查”管理责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总行和分支机构上下联动机制,强化信用风险三道防线间的协作配合,切实推动“三查”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针对巡察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2022年8月成立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和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员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中共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2023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按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责的重要内容,体现在领导班子及成员报告材料中。
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建百分制考核,对意识形态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对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三是2022年12月19日召开2022年第55次党委会议,对2022年下半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2023年2月3日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暨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大会,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晖在会上对2022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了通报。
(六)针对巡察反馈“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网络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处置方式等内容,确保涉及我行网络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避免、减少和化解负面影响。
二是修订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明确声誉风险管理遵循全覆盖原则,将声誉风险管理覆盖各业务条线、所有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覆盖各部门、岗位、人员和产品,覆盖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
(七)针对巡察反馈“对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完善修订《成都银行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规范网络行为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员工行为管理,规范我行自媒体管理,避免出现意识形态领域舆情。
二是印发《网络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处置方式等内容,确保涉及我行网络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避免、减少和化解负面影响。
(八)针对巡察反馈“‘党管保密’原则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确定保密管理工作组织架构及职责的通知》,将“保密办”由行长办公室调整为党委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是制定并印发《成都银行2023年度保密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保密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九)针对巡察反馈“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差距较大”问题。
一是在我行2023年党建暨经营工作会上明确提出,各基层党组织党建百分制考核基础得分至少达到54分,达不到54分的党组织,其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的分管领导自动引咎辞职。并将此项要求纳入《成都银行基层党建工作百分制考评办法》。制定专职党务(纪检)工作人员跟岗计划,进一步提升基层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党性修养、理论素质、业务能力。
二是2023年1月17日约谈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考核低于90分的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委员,并取消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将分支机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印发《成都银行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成银行纪〔2023〕11号)。
三是修订完善《成都银行2023年分支机构考核办法》,对KPI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对出现廉洁风险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重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对巡察移交、上级交办、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认真核实,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分类处置。
五是结合“三性”问题和“五小”行为专项治理,修订完善《中共成都银行纪委关于开展员工廉洁行为排查工作的补充通知》,加大廉洁行为排查。建立信息技术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和《接待供应商行为管理细则》。2022年末完成部门副职领导干部的分工调整和部门部分任期较长经理级干部岗位调整。
(十)针对巡察反馈“‘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成都银行2023年分支机构考核办法》,对出现廉洁风险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重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晖在2023年2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度党建暨经营工作会议和2023年3月3日召开的成都银行巡察整改动员会上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强调。修订基层党建工作百分制考评办法中“结果运用”章节。
二是将定期向分管行领导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纳入《成都银行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三是严格执行《总行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总行行级领导加强调研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认真落实中心组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的要求。制定《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成银行党办〔2023〕4号),明确总行党委委员将指导部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截止目前所有党委委员均到基层督导组织生活会。
四是是从政治素质、领导能力、经营业绩、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等方面建立分支机构领导班子考核机制,印发《成都银行分支机构领导班子考核方案(试行)》(成银行发〔2023〕121号),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对43家分支机构领导班子开展满意度测评,并结合工作业绩,形成班子年度考核结果。
(十一)针对巡察反馈“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严实”问题。
一是2023年1月17日约谈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考核低于90分的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委员,并进行现场督导和帮扶。印发《成都银行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成银行纪〔2023〕11号),对全年监督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召开联动监督联席会议,整合监督力量。
二是2023年4月23日专题学习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运用,合理界定使用范围。
三是持续转发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参观天府家风馆,行领导学习《忏悔录》,观看警示教育片《欲壑》。建成“成清廉华”清廉文化基地,分批组织员工参观学习。
(十二)针对巡察反馈“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印发《成都银行管理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根据最新的《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工会相关制度4个,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开支的相关要求。
二是2023年3月行党委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对外招聘员工学历条件相关规定。2023年5月行党委审议通过关于优化分支行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将考核结果切实挂钩岗位调整、绩效薪酬扣减,2022-2023年已对3人实施了岗位调整、对8人扣减了绩效,扣减金额114.91万。
三是全面核查广安分行2018-2022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对广安分行因岗位调整未及时备案导致总行多核拨工资55.14万元扣回。2023年3月下发《关于报送2022年度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分配自查报告的通知》,对分支行2022年度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分配工作开展自查。2023年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支行员工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十三)针对巡察反馈“为民服务有短板”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总行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总行行级领导加强调研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认真落实中心组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的要求。
二是针对“开卡难”“用卡难”问题,经与市住建局沟通后,逐步放开了“农民工”集中开户限制,支持客户到任一网点办理单笔开卡;同时为方便农民工使用存量卡发放工资,上线跨行代发等功能。通过上述举措,农民工“开卡难”问题已得到有效缓解。通过行内系统建设,在今年一季度完成线上临时额度申请功能的试点上线,解决客户紧急用款需求,“用卡难”问题有效缓解。针对电话无人接听问题,已在全行发布通知,要求分支机构及时安排人员接听并加强多渠道服务,随时响应客户需求,同时针对该问题开展不定期抽查。针对群众反映按时足额还款困难,提出推迟还款、调整还款方案的诉求较多的问题,我行已制定延期还款方案,并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针对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等待时间较长的问题,我行住房按揭贷款在放款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可实现当日放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已优化办理流程,处理时效大幅提高。针对提前还款等待时间较长的问题,2023年3月已下发通知,要求分支机构在受理提前还款时明确告知客户预计扣款的时间,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扣款。
(十四)针对巡察反馈“好人主义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开展“一案双查”,督促领导干部正确履职,加强员工教育监督管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通过跟岗学习、参加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办案能力。
二是将普规普纪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考核办法、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方案等工作中。定期向分管行领导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分支机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严格落实《成都银行开展政治谈话工作的实施办法》,每年分层分级组织开展政治谈话1-2次。
三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相关要求议事决事。加强对行党委各项制度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制度执行刚性。
(十五)针对巡察反馈“对部分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偏轻偏软”问题。
一是对办案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应移尽移。
二是开展“一案双查”,督促领导干部正确履职,加强员工教育监督管理。
三是按照市国资国企纪检工委要求,对广安分行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个别偏远地区和特殊岗位需要,2023年3月行党委已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对外招聘员工学历条件相关规定。
(十六)针对巡察反馈“违纪违规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一是以巡察整改为突破口,开展干部员工“五小”行为专项治理、“五粮春”系列案以案促改工作,多措并举开展廉洁警示教育,建立以案促改长效机制。
二是加大对违纪违规的处罚力度。持续健全以“制度红线”为抓手的内控合规制度。
三是多措并举推进问题整改。采取加强对分支机构业务培训、客户信息质量检查、系统对信息完善提示及管控、案例处理流程管理,修订制度完善流程管理、加强反洗钱专家队伍建设,将深化反洗钱“一体化”管理纳入成都银行新一轮战略规划等举措,切实提高反洗钱工作质效。
(十七)针对巡察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召开教育整顿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纪委书记讲廉洁党课,转发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印发《成都银行关于进一步严肃财务开支管理的通知》,完善财务报销的支付管理,废除财务开支“报账员制度”,同时取消“报销专卡”,按照“谁垫款、谁收款”原则完善零星采购支付管理,促进资金划转的有效监督。
三是规范商务招待与公务招待活动,在厉行节约、预算管控、事项审批、执行标准上明确要求。增强财务报销过程中的要素审核与合理性判断。
四是修订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纳入稽核审计的内容。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向被检查单位一对一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是对招待活动与营销活动开支进行明确规范,严禁在对公营销活动中赠送现金、购物卡、会员卡、商务预付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及名贵土特产等。开展营销物品管理专项治理,印发《成都银行营销物品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持续推升营销物品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十八)针对巡察反馈“违规发放贷款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相关分支机构通过通报、经济处罚、警告、诫勉谈话的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罚款总金额16.2万元。相关分支机构通过组织制度红线考试,以考促训,强化制度红线行为意识,确保不碰制度红线成为每一位员工的基本行为准则。
(十九)针对巡察反馈“营销费管理使用问题较多”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财务开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财务开支的“三性”原则。强化制度培训,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素养。
二是对巡察反馈、上级交办、信访举报中涉及费用开支的问题线索认真核实,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
三是开展营销物品管理专项治理;总行稽核审计部加强全行营销费开支使用情况的审计。
(二十)针对巡察反馈“采购领域管理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成都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5月9日正式开始实施。制定流程图表进行宣传贯彻,组织全行采购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入了解集采相关规定。
二是规范全行采购行为,明确分支机构采购管理事项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相应职责。
三是对于采定单价的项目由项目部门按年度进行全行汇总,年底实施汇总。在新修订的《成都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修改年度考核表,细化考核内容。
(二十一)针对巡察反馈“中介服务机构选聘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成都银行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废止自行选择评估机构条款的管理规定,要求分支机构按照不同合作类别,轮流循环使用库内机构。
二是对选用库外评估机构的3家分支行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机构的违规行为。在《成都银行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增补条款强调作为风险缓释措施追加的担保品,在价值确认环节仍然不得选用库外机构的评估报告,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要求。
三是在《成都银行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废止合作机构申报评选、审议入围相关条款,规定今后所有入库机构均按照集中采购流程,通过招投标程序公开选取,从制度层面强化评估机构入库的规范管理。
(二十二)针对巡察反馈“厉行节约相关精神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根据最新的《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川工办发〔2023〕3号)相关规定,修订工会管理相关制度4项,坚持“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从严规范第三方服务商比选流程,加强活动预算管理。
二是对食堂部分食材价格较高的问题,通过完善食材询价内容、细化食材定价机制、优化采购模式进行了整改。
三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肃财务开支管理的通知》,强调差旅费开支应在保障合理工作生活所需的前提下,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据实开支并报销费用,减少标准范围内非必要的开支浪费。严令禁止以出差为名游山玩水,超标准开支报销差旅费用的行为。
(二十三)针对巡察反馈“员工违规经商办企业尚未杜绝”问题。
印发《成都银行关于重申严禁员工经商办企业的通知》(成银行发〔2023〕62号),再次重申禁止员工经商办企业要求,对经商办企业的具体情形,尤其是对购买私募基金或信托产品形成以本人名义投资企业等容易忽略的情形,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防止再次出现违反红线的情形。同时,坚持对新招聘员工的入职承诺、背景调查,和常态化员工经商办企业排查,严禁新出现员工违规经商办企业。经排查,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四)针对巡察反馈“中层及以下干部生活作风问题反映较多”问题。
收集并整理中央省市关于党员干部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例,强化对全行干部员工的警示教育。坚持严肃查处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发现一件坚决查处一件。
(二十五)针对巡察反馈“部门监督履职不得力”问题。
一是印发《成都银行审计整改管理办法》,将认定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问题纳入被审计人经责审计报告并长期坚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综合性审计。
二是加强变动费用预算管理,在最新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肃财务开支管理的通知》中,按照业务适配与紧平衡原则已完善变动费用管理办法,加强营销招待费用的上限管控(上限比例或上限固定额度)。加强分支行一把手财经纪律与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教育。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与违规查处,深化职能监督、审计监督与红线检查,有效贯通内部监督体系,强化监督执纪。
三是印发《成都银行公开招聘员工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对外招聘员工学历条件相关规定,在后续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对多核拨广安分行工资合计55.14万元,已于2022年10月扣回。
四是严格油卡管理。修订完善《成都银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全行公务用车加油已全部严格实行一车一卡,机动加油卡和已报废车的油卡合计142张已全部注销。会同纪委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季度对分支机构公务用车管理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全年对分支行机构检查实行全覆盖。
五是修订完善《成都银行机构网点管理办法》,加入网点建设时间要求,明确责任部门。
(二十六)针对巡察反馈“纪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派驻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完成派驻相关工作。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委相关室跟班学习,到市纪委监委、市国资委纪工委参加办案能力培训学习,提升办案能力。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形成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二是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实务手册》相关要求,规范线索处置方式和案件办理程序。
三是对案件卷宗不规范的点位进行梳理,立行立改;在案件查办中,举一反三,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及文书要求。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二十七)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不到位”问题。
行主要领导的分工已重新调整,经向市委报备,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
(二十八)针对巡察反馈“部分行领导分管同一部门超9年的规定未调整分工,不符合《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问题。
经2023年行党委第18次会议研究,对部分行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正按规定报市委备案审批。
(二十九)针对巡察反馈“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到位”问题。
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对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进行了学习,提醒班子成员将接受函询情况、个人情况说明在民主生活会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详细报告、如实说明。
(三十)针对巡察反馈“执行省委职称制度搞区别对待”问题。
2022年10月我行已向市委第六巡察组做相关说明,在未正式出台高级职称聘任相关制度前,停止高级职称聘任工作。
(三十一)针对巡察反馈“未按上级监管部门规定建立相应管理办法”问题。
已制订《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并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完善了针对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与其行为挂钩的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制度。
(三十二)针对巡察反馈“‘党管干部’原则体现不充分”问题。
一是修改授权书“本行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经营管理层提出建议,报行党委研究同意后,决定上述人员的聘任或解聘”条款。
二是规范任职发文,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纪委办公室、行团委等党群口中层干部管理序列职务任免文件,不再使用“成银行发”发文,采用“成银行党”发文。
(三十三)针对巡察反馈“干部选任方式单一”问题。
2023年5月行党委审议通过《成都银行2023年干部人才工作要点》,明确在全行中层干部选任中,根据工作需要,充分运用内部推荐、内部竞聘、外部引进、市场化选聘等方式。对于本行发展紧缺急需职位,可采取市场化选聘或人才引进方式,适当提高内部竞聘比例,2023年内实施内部竞聘选任中层职位不少于5个;鼓励总行经理级干部选任采用内部竞聘方式进行;积极引导分支机构采取内部竞聘方式选任经理级干部,并将实施内部竞聘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三十四)针对巡察反馈“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肃”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研究市委国资国企工委《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受处理处分干部使用问题的答复意见》等规定,严格落实任前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二是2023年3月、4月行党委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总行经理级管理人员选聘管理办法》《成都银行分支机构经理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成都银行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中任职资格条件、选聘程序、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情形、任期考核中补充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人员规定、管理监督等相关条款的修订建议,在干部实际选任中,对确需破格提拔的从严掌握。
三是2023年4月、5月行党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层干部交流调整事宜,按照先正职、后副职顺序,分批次完成轮岗交流,6月底全部交流到位。
(三十五)针对巡察反馈“中层干部队伍老化”问题。
一是以“三立”为主线,立“三个大胆”、立严管厚爱、立工匠之风,适时启动干部队伍建设一把手“继任计划”、中层干部“锻造计划”、经理级干部“强基计划”,解决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
二是以“红色薪火工程”为指引,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加强对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常态化配备。表现优秀的经理级干部,纳入后备人才库,密切关注成长。
(需长期坚持)
(三十六)针对巡察反馈“党委对人才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成都银行2022-2024战略规划人才篇》《成都银行2023年干部人才工作要点》已经2023年5月党委会审议通过,进一步完善我行人才政策。
二是2023年通过社会招聘补充技术型客户经理87人,其中具备注册会计师、CFA资格15人,中级会计师资格24人。我行成立行业专精专班工作小组,聚焦成都市“建圈强链”20大重点产业和全行存量贷款集中度头部实体行业,招录5名行业专精人才,作为信用审批部专职审批人储备。同时,积极推进信贷、会计和个金条线岗位知识图谱建设与运用专项工作。
三是坚持在涉密人员、政策性安置、紧缺急需,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等情形方可通过人才引进方式招录,进一步提高引进人才质量。2023年以来,截止5月,共引进紧缺急需人才3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占比67%。
(三十七)针对巡察反馈“执行员工履职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
已修订《成都银行员工履职回避管理办法》,强化对全行员工履职回避全覆盖,建立“重点业务”回避清单。印发《成都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通知》,截止4月末,37名员工已全部完成调动程序,全面落实回避要求。
(三十八)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党建入章要求不到位”问题。
已在成都银行公司章程中设置党组织专章,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另四川名山和江苏宝应已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党组织专章,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十九)针对巡察反馈“少数现行的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内容不符合党章和中央精神规定”问题。
一是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定及市委国资国企工委下发的《成都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指引》,已于2023年4月印发新的《成都银行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二是2023年5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党委议事规则正文和议事清单进行了对应调整。
(四十)针对巡察反馈“下属部分党组织会议与经营班子会议界限模糊、职责不清”问题。
一是将《成都银行基层党组织委员会议事规则》纳入党务工作培训内容,指导下属基层党组织明确党组织会议与经营班子会议的职责边界。
二是在党建百分制考核中加强对《成都银行基层党组织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向基层党组织逐一反馈,督促其整改提高。
(四十一)针对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已在2021年党建百分制考核中检查出8家党组织在发展新党员预审未经党组织委员会讨论的问题,并对8家党组织进行扣分。同时,总行党委办公室现已在预审环节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的相关会议记录进行逐一审查,2022年未出现发展新党员预审未经党组织委员会讨论的此类问题,切实保障了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
二是对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开展日常抽查和年末考核专项检查,督促其始终做到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
三是加强对《成都银行基层党组织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培训和执行情况检查,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议事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四是健全责任体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将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写进班子职责分工。
四、落实各类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十二)针对巡察反馈“巡视巡察整改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我行先后7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党委书记王晖逐一与班子成员就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分解落实任务、进行任务督导。班子成员一一认领,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推进会相关要求,认真督促分管责任部门,从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制度上深刻反思剖析巡察反馈问题根源,切实督促相关部门推进巡察整改进程和成效。
二是2022年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时已将巡察整改纳入相关内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三是重新成立成都银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成员部门。
(四十三)针对巡察反馈“整改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一是2023年2月27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相关工作,对巡察反馈的四类46项问题进行逐一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等事项;3月27日、4月3日召开党委会议审议巡察整改相关事项。
二是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已将巡察整改纳入重点工作内容,持续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开展巡查反馈问题监督检查16次,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四十四)针对巡察反馈“推进整改决心不大”问题。
针对本次巡察反馈的26名中层干部,按照先正职、后副职顺序,分批次完成轮岗交流。2023年4月、5月行党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层干部交流调整事宜,目前已交流调整28人,含巡察提及中层正职6人、中层副职1人,其余19名中层副职6月底全部交流到位。
(四十五)针对巡察反馈“统筹推进各类业务监督检查问题整改不力。各级业务监管部门反馈整改问题80个,其中完成整改66个,部分整改13个,未整改1个”问题。
一是我行已向郫都区有关单位发函,提请将相关贷款纳入债务监测平台。
二是已补充完善整改报告中涉及大邑支行贷款经营情况说明。
三是修订完善《成都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5月9日正式实施。
四是正在对广安分行相关贷款开展问责调查。
(四十六)针对巡察反馈“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未清零”问题。
一是“分支行存在人员紧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是“20名员工参与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是“金融风险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是关于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严格,目前我行干部轮岗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下一步,成都银行党委将秉持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信念,突出政治建设,以久久为功、“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巡察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86160293;邮政信箱: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16号2014室;电子邮箱renyn@bocd.com.cn。
中共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